基建处考勤管理制度
时间: 2014-12-22  作者:   浏览次数:

1、考勤是基建处实施管理工作的基础,是年终考核、计发奖金等待遇的主要依据。

2、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,考勤本设在处长室,上班后的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,若因故不能签到者,需向基建处负责人告知并说明原因。

3、办公室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后上报。

4、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:

1)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,不到岗;

2)不服从工作调动,经教育仍不到岗;

3)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