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工程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室的安全,下班时要关好门窗、关闭电源,锁好文件柜。
2、要忠于职守,不准泄露学院基建工作的秘密,资料不得带出资料档案室,未经处领导批准,不得翻印,不得借出。非资料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,不得随意进入室内。
3、工程资料的接收与发出,必须分别进行登记、签名,并及时整理、归档,做到资料齐全、内容完整,装钉整齐,统一分类,保存完好,不丢失、不散乱,查找方便。存档原件一律不得外借或发出,确保资料的完整性。
4、注意收集各种工程资料,对不及时或隐瞒不交资料的施工管理同志,基建处要进行查处。
5、参照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档案分类大纲2004年2月16日》的要求开展我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6、基建档案的借阅:
(1)借阅基建档案应持单位领导的批条,然后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。
(2)凡个人借阅的,应经处领导或院领导审批。凡个人使用档案一律不得拿出室外。
(3)外单位借阅基建档案,应持介绍信经处长或院领导批准后,方能到档案室阅读,如需要复制的,应提前在介绍信上写清楚并有正式批准手续。